客户:
1、旧时指以租佃为生的人家。
2、旧时指外地迁来的住户。(以上两条详见下文)。
3、工厂企业或经纪人称来往的主顾;客商。
4、在网络的通信方式中,指服务的请求方。
中国古代户籍制度中的一类户口
,泛指非土著的住户
。它不是一个统一的阶级或阶层,包括有地主、自耕农、城市小商贩、无业游民。唐玄宗开元时,正式出现客户称呼。其中的寄庄、寄住户是地主,客户大多是拥有少量田产的小农。唐玄宗时曾进行大规模的括户,将客户变为编户,称附籍客户,其赋税负担在一定期限内有所优免。德宗建中初实施两税法,客户和土户同样要按资产多少分等交纳两税。至于无产客户(佃客、雇客)虽然继续存在,因为不是两税户,一般没有正式编入国家户籍。此时的“土客”乃是土著户和客籍户之分,有的史书记为“主客”。
宋代则凡属无常产者,都划为客户。客户绝大多数是佃户,散居农村,佃人之田以谋生。客户虽与部分三等户、四、五等户都属农民阶级,但它却是这个阶级的最低层。客户同主户(有常产的税户)的依附关系,则因地而异。经济落后区,客户同主人具有较为强固的人身依附关系。在实行封建租佃制的广大地区,客户同主人结成了封建的契约关系。宋代客户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分化,其中少数有了一块田园,有的上升为主户,有的发展成为佃富农,有的去做商贩,并且成为富商
。宋以后 ,一般将非土著居民称为客户或"流移客户",但客户不列在政府的户口统计中。
客户在现代有让人服务的意思,也就是买别人服务的人,或投资的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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