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业是指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作用的生产部门,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。包括造林、育林、护林、森林采伐和更新、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采集和加工等。发展林业,除可提供大量国民经济所需的产品外,还可以发挥其保持水土、防风固沙、调节气候、保护环境等重要作用。
林业在国民经济建设、人民生活和自然环境生态平衡中,均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。世界各国通常把林业作为独立的生产部门,在中国属于大农业的一部分。
林业生产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,以森林(包括天
然林和人工林)为主要经营利用对象,整个生产过程一般包括造林、森林经营、森林利用3个组成部分,也是综合性的生产部门。林业生产与作物栽培、矿产采掘等既有类似性,又不相同。它具有生产周期长、见效慢、商品率高、占地面积大、受地理环境制约强、林木资源可再生
等特点。
林业生产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地培育经营、管理保护、合理利用现有森林
资源与有计划地植树造林,扩大森林面
积,提高森林覆盖率,增加木材和其他林
产品的生产,并根据林木的自然特性,发挥它在改造自然、调节气候、保持水土、涵养水源、防风固沙、保障农牧业生产、防治污染、净化空气、美化环境等多方面的效能和综合效益。
林业:在人和生物圈中,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,从事培育、保护、利用森林资源,充分森林的多种效益,且能持续经营森林资源,促进人口、经济、社会、环境和资源协调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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